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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取得死亡証明書
1. 因疾病於醫院過往:直接委請院內醫師辦理死亡證明書。
2. 因意外事故過往:通報當地派出所,請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
並開相驗證明書(等同死亡證明書)。
3. 送醫到院前死亡:往生者為年輕人無病史開立方法同因意外
事故過往。
4. 送醫到院前死亡:往生者有年紀了先前有就醫紀錄,且醫院
不開立死亡證明書,先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,再請當地衛
生所開死亡證明書;若衛生所不開就要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
相驗。
5. 留一口氣回家、因病或在家自然過亡可委請合格法醫親臨開
立死亡證明書,費用約為3000元。但法醫不開時就要報請檢
察官會同法醫相驗。